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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管理经营委员会简介
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(以下简称省房协)是经省建设委员会和省民政厅依法批准成立的社团,而省房协管理经营委员会(以下简称省房协管经委)则是省房协属下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即专门委员会。省房协管经委伴随省房协于1988年12月2日在福州市江滨大厦同时宣告成立。
按照合理分工和经省建设委员会批准,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同意,省房协管经委成立依始及至今,一直挂靠在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(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,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)。
省房协管经委大体经历三个阶段:1、成立——1998年2月25日(首届、第二届)为草创、摸索阶段;2、1998年2月25日——2002年12月13日(第三届)为平稳发展阶段。3、2002年12月13日——今,(第四届)为较快并颇有创新发展阶段。第四届之所以发展较快且并颇有创新,是因为挂靠单位的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重视、指导,有较为充实和富有朝气的领导服务机构,有广大会员特别是一批优秀骨干会员的鼎力支持,有专职的秘书长和若干固定兼职工作人员,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和较为完备的办公条件。
省房协管经委现任理事长为省房协副会长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陈林灵(女),副理事长有张文俊(省房协副会长、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)和舒拉(省房协常务理事、南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)等8人。
省房协管经委的立会宗旨是:提供“双向”服务,既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供服务,亦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,在政府和会员之间起“桥梁”和“纽带”作用。
省房协管经委的业务范围是:组织会员单位学习、培训房地产政策法规和业务;组织会员单位讨论、交流房地产管理工作做法、经验;开展调查研究,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建议;等等。
省房协管经委主要由全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房地产管理单位、部门以及依法设立并承担部分房地产管理事务的事业单位组成。现有会员单位近百个。
依据房地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相关政策赋予房地产管理机关、单位的职(职权)省房协管经委所涵盖内容自然是十分广泛和丰富,因之,其活动空间很大,开展的活动有声有色、挥洒自如。实践证明,省房协管经委已如同一块磁铁,对广大会员具有很强的吸引力。自房协开展“评”先以来,管经委屡屡获评为先进,从无间断。 |